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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教育局发布中小学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30 10:20:01 人气:13605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规模。学籍管理部门按招生计划审核确认新生学籍。

各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

市教育纪检部门将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计划招生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计划安排,深圳实验学校百花校区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和地段生今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630人;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也将在今年招收首批小学和初中学生。

深圳外国语学校和深圳外国语小学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深圳大学附属中学招收地段生和深圳大学、南油子弟,深圳科学高中龙岗分校初一其中1个班(足球特色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

龙岗区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初一报名”。

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小一:

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初一:

5月31日9:00-6月6日18:00

宝安区

(一)家长提前准备材料

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二)家长网上报名

(小一:5月30日—6月6日;初一:6月1日—6月7日)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6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初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7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三)信息初审

(小一:6月7日—6月16日;初一:6月12日-6月20日)

信息初审分两种情况:网上初核和现场初核

1.网上初核(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初核(需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审核

(小一:6月17日—6月28日;初一:6月21日—6月28日)

公安、房产、住建、社保、网格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五)家长核对

(小一、初一:6月29日—7月1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7月1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六)部门复核

(小一、初一:7月2日—7月16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七)学位安排与核查

(小一、初一:7月17日-7月27日)。

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八)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小一、初一:7月28日-8月2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8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2.公办学校(7月29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31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当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8月1-2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2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九)新生报到注册

(小一、初一:8月4日前)

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

逾期不注册的,按照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

南山区

(一)网上报名申请学位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行公办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学位申请人可同时自主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如选报民办学校并被录取,则不能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录取)。

(二)验核

报名完成后家长不需要现场验核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由公安、住建、租赁、社保等部门联网审核。

如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三)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依次录取。

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指南。

调整:如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人分流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

7月26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册

7月28日—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7日15:00前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录取学校不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深汕特别合作区

1.5月30日9:00-6月6日18:00,小一年级及初一年级网上申请学位;

2.6月7日9:00-6月15日18:00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

3.6月16日-7月6日区教育部门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根据推送的入学资料进行信息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格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的依据;

4.7月7日-7月13日,公布录取名单,到校注册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