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闻
名家风采
国际新闻
公益新闻
法制新闻
振兴乡村
企业家
中医名家
书画名家
周易名家
三农专家
武术名家
文学名家
美食名家
白酒专家
财经 新闻
投资理财
股市新闻
财经论坛
企业展示
文化强国
书画资讯
名家观点
文学杂谈
文史百科
教育要闻
爱国主义
马来西亚留学
名酒企业
医药名企
养殖企业
中医新闻
名医访谈
名医验方
中医疗法
疑难杂症
中医养生
发布时间:2022-09-13 16:35:49 人气:17712
案例
张三的手机快要欠费了,准备通过网银充200元话费,却不小心输错了一位号,充给了李四。张三打电话请求李四把钱退回来,谁料,李四坚决不肯退还。张三的话费还能追回来吗?
以案说法
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来源:人民网
上一篇:法制新闻|公安机关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下一篇:法制新闻丨口腔种植收费将实施综合治理 三级公立医院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价格调控目标确定为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