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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论坛 | 山东监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1-03 20:57:16 人气:6726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到了新高度,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作为财政监管工作者,必须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踔厉奋发、守正创新,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贡献力量。

  一、深入领会党中央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 

  (一)牢牢把握财政的政治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一定位将以往作为经济范畴、经济要素之一的财政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定位于国家治理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构造,使其功能和作用得到全面提升和拓展。不但重申了财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调整经济利益关系的经济属性,更突出了财政体现国家发展目标和决策行为的政治属性,强调国家在财政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刘昆部长强调“财政部首先是政治机关”“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部门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 

  (二)牢牢把握党中央对财政改革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财政改革的部署可概括为“一体两翼”,以财政体制改革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为一体,以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为两翼,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改革阶段性重点任务的变化,三者的顺序相应做出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顺序是预算制度、税收制度、财政体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顺序是财政体制、预算制度、税收制度。把财政体制改革提到了第一位,突出了其紧迫性,对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增加了财力协调、区域均衡。随后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等领域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顺序是预算制度、财政体制、税收制度。党的十九大到四中全会这一阶段,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后续改革的重点是省以下改革,所以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将对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扩展到“各级政府”。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标志着财政体制改革步入深化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顺序是预算制度、税收制度、财政体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顺序一致。“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中的“预算制度”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体现了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的方向,是广义的概念,也就是财政制度,包含了税收制度、财政体制和狭义的预算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指出了下一步改革突破点,指狭义的预算管理制度,即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牢牢把握现代预算制度基本确立的历史定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不同阶段对财税改革提出了不同要求。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先后为“改进、建立、完善、健全”,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先后为“完善、深化、强化、优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先后为“建立、加快建立、优化、完善”。由此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财税改革全面发力、重点突出、稳扎稳打、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税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现代预算制度基本确立。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替代十九届四中全会“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的要求。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基本划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框架搭建好后,重点工作任务刘昆同志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中明确“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厘清边界和功能定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二、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力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中探寻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路径和方式方法。 

  (一)坚持胸怀天下和系统观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视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立足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支持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例如,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持续跟踪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项目实施带动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关注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助力国家公园高起点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人民至上和问题导向,以高质量监管服务财政管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间歇全方位开展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从制度设计、过程控制、结果反馈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督,力争形成监管闭环,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和管理水平。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关注是否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投入是否精准、是否产生绩效。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尤其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类型的直达资金,重点关注是否量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例如,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调研。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深化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扩大监管影响,推动山东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 

  (三)坚持自立自信和守正创新,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以信息化破除“碎片化”监管,进一步完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系统”,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从拨付到管理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全链条监管,以面上在线监管代替点上现场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不断提高财政监管整体科技赋能。按照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主动对接财政部司局,弄清工作目标,请示政策口径,把握审核重点,确保审核工作有的放矢,力争将审核结果变为成果被财政部司局采用。在掌握全貌的基础上,对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联合省财政厅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策,并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管住当下顾及长远。 发挥就地就近优势,从小切口入手,于高站位思考,结合专项工作,第一时间提供基层第一手数据和鲜活案例,力争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三、擦亮“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品牌,为提升转移支付监管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持续向中心工作聚焦、为大局聚力,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避免两张皮,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资深业务骨干示范引领、年轻干部挑担冲锋、新入职干部结对帮带等方式加强梯队建设,提升全员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升大局意识,铺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雷厉风行,久久为功。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啃得了硬骨头。时刻警惕“四种危险”,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强学习、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沟通艺术,增强捕捉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精准性,自我审视、自我革新,始终保持廉洁自律。